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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青海省玉树州生态环境系统党员领导干部坚守岗位,履职尽责,持续强化开展医疗废物规范管理处置、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风险防范和辐射安全措施、医疗污水及城镇污水处理实施运行监督管理工作,有力、有效落实疫情防控期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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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医疗废物废水监管工作。进一步建立完善了与州卫健委医疗废物联防联控机制,强化了医疗机构、医废集中处置中心监督管理。各市县生态环境部门加大对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医废集中处置中心医疗废物收集、消毒、贮存、转移、处置及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和处置台账等制度情况、辐射环境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现场检查。通过现场核查,各市县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得到规范管理处置,1月24日至2月2日,玉树州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共收集医疗废物6.吨,处置医疗废物6.吨,暂存医疗废物0.吨(病理性)。同时对辐射安全措施、医疗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加药、台账等工作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督促指导各医疗机构切实加强医疗污水消毒和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的监管,规范完善处理设施运行记录台账,确保处理的医疗污水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关要求,严禁未经消毒处理或处理未达标的医疗污水排放。目前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医疗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强化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风险防范工作。各市县生态环境部门切实履行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环境监管责任,深入各城镇饮用水水源地开展水源保护及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通过现场核查,各市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护人员及值班巡查制度到位,不存在外来污染物污染水源隐患。
强化对城镇污水处理厂现场监管力度。各市县城镇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达标排放,在线监测数据有效传输。针对当前公共场所和家庭为防控疫情含氯消毒剂用量增大,城镇污水处理厂收纳的污水余氯量可能偏高,督促各城镇污水处理厂结合实际加强紫外线消毒等措施,确保出水粪大肠菌群数等各项指标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的相关要求,规范污泥处置,疫情防控期必须做到日产日清和污泥消毒处理,细化污泥处置台账,明确污泥去向。
来源:青海生态环境、玉树州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