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长治日报
本报讯记者贾志敏报道:近日,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主城区禁止随意倾倒污废水的通告》,旨在加强城市排水设施管理,规范污废水排放行为,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巩固雨污分流改造成果,共同维护城市水系生态环境。
通告指出,主城区范围内从事工业、建筑、餐饮、医疗等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不得将污废水等排入雨水管网、城市公共水域。禁止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无排污许可证或违反排污许可证规定向水体排放废污水。各排水户要按照通告要求做好整改。凡不遵守通告要求、随意倾倒废污水的,一经查实,将按规定依法予以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