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与天津3家医院签订医疗服务协议之后,8月28日,河北省医疗保障局代表河北省各统筹地区与北京市15家定点医疗机构签署《京冀医疗保障协同发展医疗服务协议》,医院、医院、医院等。协议明确,河北省在京这15家定点就医患者执行参保地同级同类定点医疗机构待遇标准。
序号
医疗机构名称
1
医院
2
医院第七医学中心(医院)
3
医院(医院)
4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医院
5
医院
6
医院(北医三院)
7
医院
8
首都医科医院
9
中医院
10
医院(医院)
11
医院
12
中国人民医院(医院)
13
中医院
14
中国医院
15
医院
此次签约是两地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战略,推进京津冀医疗保障协同发展、共建共享的重要举措,对于促进医疗资源共享、满足群众便捷就医需求、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